近日
开平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
男方发现自己抚养多年的儿子
系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
与他人生育的
遂在离婚诉讼中以孩子非其亲生为由
请求精神损害赔偿
离婚纠纷
牵出孩子非亲生的真相
黄某和梁某经人介绍相识,确立恋爱关系后自愿登记结婚,婚后育有一个儿子。
但两人聚少离多,常因琐事发生争吵,并因而开始分居,未再共同生活。2018年,黄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诉请离婚未被支持,后于2021年再次诉请离婚。
诉讼过程中,
梁某主张儿子是黄某婚内出轨
与他人生育的,
并据此要求返还其已支付给儿子的抚养费
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。
法院判决予以支持:
过错方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